四、心理異常的臨床解釋

(一) 心理動力取向

在每個人的內部,都有自我、本我和超我不斷抗衡:本我由快樂法則支配,超我由理想法則支配,自我則由現實法則支配,三者間的互動是由「自我」作為調和劑,調解由慾望驅動、代表非理性的「本我」,和受社會框架所規範的「超我」,而每個人的表現出的性格與行為則是由這三者在其中所佔的比例決定;被「本我」駕馭的人較不受拘束、衝動,被「超我」掌控的人對任何不道德的事不會越雷池半步,被「自我」支配的人則較理智、現實及嚴謹。

根據 心理動力的觀點,強烈的內部精神衝突,也就是「本我」、「超我」和「自我」的衝突及矛盾,可能會導致異常行為的發生,例如:某人對性關係感到焦慮,就可能是「本我」的慾望和「超我」的自我約束、警訊產生了矛盾。而這些情形的可能成因是童年的發展異常,使得「自我」仲裁的能力被削弱,無法適當調和本我和超我;此類衝突大都是無意識的,但卻會影響我們的感覺、想法與行為。

(二) 人本論取向

根據 人本論,精神問題成因是「人不能夠接受自己」。這些人可能因為較低的自尊,所以對別人的看法過度敏感,並對自己過份挑剔、不能夠接受自己。人本主義者認為,當人沒有從父母獲重視的人身上獲得足夠、無條件且正面的關懷與尊重時,自尊就會顯得較為不足;不過,這類案例列入異常並不是因為統計上較少見,而是它會造成適應不良。

(三) 行為取向

行為取向認為,異常行為是由古典制約、操作制約或社會學習造成的。像是利用古典制約,讓某樣我們平時不害怕的東西A和令我們害怕的刺激物B不斷重複配對出現,使我們對平時不恐懼的A也產生恐懼感,形成異常行為;或是利用操作制約,加強個體不適應行為的發生頻率,使其產生異常行為,也可以懲罰適應性行為,降低其發生的頻率而產生異常行為;亦或是觀察者透過社會學習,模仿父母、親人……重要的人的異常行為,進而產生相同行為。

(四) 認知取向

根據 認知觀點,異常行為肇因於扭曲的思想。可能是思考過程的扭曲,像是憂鬱的人輕視自己的成就、認為自己做什麼都失敗,或是思考內容的扭曲,例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當以上這些想法重複出現而成為一種習慣、自動思考,就會造成個體高頻率地感到焦慮、沮喪而有異常行為

(五) 生理心理取向

生理心理學取向認為,異常行為是因為神經系統(尤其是腦)或是內分泌系統(賀爾蒙)發生異常所致。這些生理問題通常包括腦部結構異常、組織異常、神經元傳送異常,常見異常行為例子如:腦瘤或腦部損傷導致攻擊行為、化學遺傳物質或賀爾蒙太多太少……,不過生理心理學取向有一個缺點:只能提供部分的解釋。

(六) 文化取向

文化取向的心理學家強調文化背景在人類行為中扮演的角色,他們認為異常行為是文化上的特徵的。首先,在一個文化中被視為正常,則有可能在另一文化中被視為異常,例如:牛肉在美國被廣泛實用,但在印度由於牛是神聖的象徵,吃牛肉就可能被視為異常行為;另外,同樣異常行為在不同文化中可能有不同表達方式,例如:在某個文化中,發抖或體重減輕代表焦慮與憂鬱,但在另一文化中,極度感到恐懼、自己沒有價值才是判斷焦慮與憂鬱的標準;還有,有些異常行為有其發生地點的侷限性,例如:在美國厭食症(扭曲地覺得自己過胖,持續挨餓的致命性飲食失常症)很常見,但在非洲及亞洲就很少見。

(七) 折衷取向

上述六個取向都是單一取向性地解釋人類所有異常行為,但實際上沒有理論能完全解釋所有異常行為;相反的,這些取向是相連且互補的,像是:認知取向中扭曲的想法可以用生理心理取向來解釋成因,這些不同的取向可以各自深入的說明特定的心理異常,所以許多心理學家認為要解釋異常行為最好的方式就是整合這些觀點,形成 折衷取向。折衷取向對異常行為的解釋主要有幾個方面:個體生理上易染病的體質、特定文化中的特定事件與情境、扭曲的思考過程、不當的情緒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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