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發展心理學


a.兒童心理學簡介

兒童發展心理學是發展心理學的一個重要基礎分支,著重於兒童心理認知與生理發展的觀察。對於幼兒保育,重視瞭解幼兒發展上的順序和預期的模式;對於兒童,在於瞭解兒童發展的連續性、變化模式的描述和解釋。具體而言,兒童發展學者會研究諸如下列的問題:兒童如何思維,如何建構知識、他們如何適應環境、語言在兒童發展上扮演什麼樣的角色、什麼是這些能力的發展機制,成熟還是文化?而小學階段的兒童是個體心理發展的重要時期,這時候的教育、學習引導非常重要。而小學兒童的教育心理學主要研究的是,在教學情境中,教與學的基本心理規律,師生教與學相互作用的心理過程。

b.實務上的應用

兒童發展心理學應用層面廣泛,兒童的教育便是其中非常重要的應用,這個時期的教育不僅僅是學習上的引導,也包含心智輔導。「兒童福利社會工作」與托育服務則以社會的力量去支持兒童的身心發展。如何妥善的制定「兒童福利政策與法規」則是法制層面的應用。同時,針對遲緩發展兒童該如何提供適切的協助以利個體完成個體發展階段任務,亦是當前發展心理學應用層面的一環。

c-1.兒童文學作品  

除了透過學校所謂的正規教育外,兒童也會透過各種媒介去學習、發展個體的心理狀況。當兒童在閱讀一些有意識地去瞭解兒童認知發展後所創作的、或者是符合兒童心理的兒童文學作品時,容易產生共鳴。若要使這樣的共鳴有引導的作用,無論是作品的表達形式、內容主題和寫作技巧, 皆要能配合兒童心理發展的特質。

綜合皮亞傑的分階以及艾里克森的心理社會發展理論中,在兒童文學創作中,作者必須要了解他寫作對象的心理狀態,以及心智所能理解的程度。其內容貼近兒童的日常生活,是兒童可以直接想像的時空環境。避免使用一些較抽象、較難以理解的寫作技巧,讓兒童較有把握地找出事情的前因後果,而這正有助於發展他們的邏輯思考能力。並且需要顧及這個時期的兒童已經意識到客體的存在。在寫作素材的挑選上,可以從旁協助兒童漸漸從自我中心釋放出來,開始留意和關心四周的人和事。 若能掌握此時期兒童的心理與環境,便更能讓兒童投入在故事情節中,試圖引導兒童瞭解在這個成長時期所會面對的發展危機,以及指引其可能的克服方式。

c-2兒童福利政策與法規

對兒童福利的重視,在20 世紀初,福利國家思潮逐漸興起之際,再加上相關的學者專家和政府合作溝通後認定,兒童的身心發展,不僅是家庭的責任,亦需要社會力量以及政策的支持。政策制定與行政實務逐漸由消極的兒童救濟工作轉而朝向積極、具發展性兒童福利取向。隨著國內外學者與實務經驗相互交流,這股趨勢亦引進台灣,對於光復初期的台灣兒童福利推動產生影響。現今,除了加入兒童發展心理學的觀點,配合社會變遷之外,也和心理輔導、家庭諮詢等兒童社會福利工作機構緊密配合,朝兒童及少年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的方向前進。

c-3兒童發展遲緩及治療

(1)發展遲緩的定義

兒童在成長過程中有一定的過程以及順序,雖然時間長短有所不同,大體上皆在一定的範圍內進行。發展遲緩兒童指六歲以前兒童,因各種原因(包括腦神經或肌肉神經、生理疾病、心理社會環境因素等等)所導致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等方面,有發展落後或異常的兒童。

(2)產生原因

根據世衛組織的報告發展遲緩兒童的占六歲以下兒童比例約為6%-8%。部分造成發展遲緩的原因目前仍不是非常清楚,大約有兩成的發展遲緩兒童能找到病因。其中遺傳和環境因素的影響最大,其中包括營養缺乏、家庭環境刺激、基因突變或遺傳、先天疾病及後天疾病等。除了先天遺傳疾病或早產難產造成的中樞神經系統障礙會導致兒童發展遲緩外,心理社會因亦是重要的因素,其中包含未有足夠的學習空間讓幼童去學習探索,甚至父母工作忙碌,疏於照顧,也都是導致發展遲緩的可能原因。

(3)臨床上的表現

發展遲緩兒童常出現負性症狀以及正性症狀。其中負性症狀即發展里程落後,界定方式為「缺乏同齡兒童應有表現」,進階區分為單一領域或混和性發展遲緩。而正性症狀為「出現正常同齡兒童不會有的行為」,一般兒童在發展過程中不會出現的行為如肌肉張力異常、重複性刻板行為,與年齡不吻合的興趣等。

(4)如何診斷

當周遭的人發現幼童有發展遲緩的傾向,能用簡易的檢測方式測定幼童是否具有發展遲緩的傾向。初篩部分,可利用「兒童健康手冊」或是「學前兒童發展檢核表」中針對各年齡層的發展階段基準進行評估。醫師複篩可採用「丹佛嬰幼兒發展測驗第2版(Denver II)」以及「嬰幼兒綜合發展測驗(CDIIT)」。專業人員作完整的評估,評估團隊應包括小兒科醫師、職能治療師、復健科醫師、臨床心理師、視力檢查師、語言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臨床聽力師、特教老師、社會工作師、護理師及特教老師等。

(5)治療方法--早期療育

對於遲緩兒童及早介入治療能促進兒童發展,主要因幼童腦部的發展在嬰幼兒期生長性較好且可塑性較佳,整體治療效果會比較好,根據研究3歲前為發展遲緩的黃金治療期。早期療育即為提供發展遲緩兒童以及家長之整合性的照護服務,透過如醫療復健、特殊教育、家庭支持、社會福利等之專業整合介入,解決發展遲緩兒童各方面之發展落後或異常問題。其中所包含的內容涵蓋認知訓練、職能治療、物理治療、語言治療、生活自理技能訓練等。其中,如果幼童出現運動發展遲緩障礙,能透過物理以及職能治療的協助,透過遊戲以及活動的訓練來促成肌肉強化以及神經發展的目的;語言治療師則對於具語言理解、語言表達、互動不良、吞嚥障礙、語言構音障礙等發展遲緩個案進行治療;對於智能認知遲緩或情緒異常個案交由心理師進行專業心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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