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年期的發展
一、幼年期的身體發展
幼年期大約可以分為四個部分,有從受孕到出生的產前期、0至2歲的嬰兒期、3至5歲的兒童前期和6至12歲兒童後期。
(一) 產前期
產前期又分為胚芽期(germinal stage),零至二週;胚胎期(embryonic stage),兩週到兩個月;胎兒期(fetal stage),兩個月到出生等共三個時期。
胚芽期 Germinal Stage
又稱胚胎前期(pre-embryonic stage),受精卵在36小時內快速分裂,由輸卵管游移至子宮,約第七天會著床在子宮壁上並形成胎盤。
胚胎期 Embryonic Stage
胎兒的部位身體器官的雛形逐漸形成,肌肉與骨骼開始成長,心臟、大腦與脊椎等中樞神經部位逐漸成形。此時期的胚胎雖小,但已經具有人形,可明顯分辨出頭、手、腳。
在此時期,若胚胎受到任何傷害,有可能導致胎兒流產或造成出生後嬰兒的各種身體缺陷。胎兒期 Fetal Stage
此時期胎兒身體各部位的器官繼續生長,零至八周左右骨骼與肌肉迅速成長,第三個月起則是性器官、手指和腳趾等的成長。除此之外,大腦細胞也快速生長,消化與呼吸系統也逐漸成熟。 這個時期的胎兒逐漸成長為獨立的個人。在胎兒出生前的三個月,身體各部位仍持續快速發展。
(二) 嬰兒期
新生兒的大腦約為400克,為成人的四分之一左右,佔其體重的12.5%(成人只佔2%)。此後會隨著成長,腦細胞增多、腦的結構更複雜而增加重量。此時主要是發展感覺與運動神經,嬰兒在出生之後不久便有了注視和聽覺的能力,也能辨別各種的氣味,但是味覺方面則是較不敏感。嬰兒一般是從動作中學習,就算每個嬰兒做出同一種動作的時間有所不同,但生理的發展仍然依照著兩個原則進行:
1.由上到下:由位於上方的頭部進行到位於下方的身體軀幹;
2.由內到外:由嬰兒身體中央的部位進行到外圍的四肢。
一般而言,嬰兒在六個半月左右學會自己坐,約在十個月左右學會爬行,十三個月時能學會獨自站立,約在十五個月左右能學會如何獨自行走。而這些嬰兒生理上的發展,皆受到遺傳、營養攝取、生活品質和嬰兒健康情況的影響。
(三) 兒童前期
從三歲左右開始,兒童開始呈現較為修長的外觀,雖然頭部比例仍然稍微有些大,但較於嬰兒期,身體比例已趨向成人。這時,兒童肌肉和骨骼生長得更加強壯,呼吸系統和循環系統的容量也增加,使得兒童更為健康。
兒童前期對兒童來說是個健康的年紀。由於預防接種幾乎控制了如痲疹、德國痲疹、腮腺炎、白喉和小兒痲痹等重大疾病,使得兒童感染重大傳染性流行疾病的機率降低,相對地也降低了死亡率。目前導致童年死亡的主因,大多為意外事故,由於兒童們天生富探險精神,又未能意識到危險的存在,父母或是主要的照顧者,需要運用高度智慧加以管教。
此階段的兒童已漸漸地具有了平衡感,能嘗試以一直線或者是單腳跳的方式行進,並且能夠維持某種程度的平衡,而肌肉的發展也逐漸增強,使兒童更能照顧自己,更為獨立。
此時期的大腦神經纖維加粗加長,神經元之間的連結大致完成。神經也會完成髓鞘化(myelination)的過程,使得兒童在接受刺激後,已經可以快速地、準確地將刺激由感官傳至大腦,因此反應會較嬰兒期更快,條件反射較穩固。
(四) 兒童後期
與兒童前期相互比較,此階段的兒童在身體和智力發展上已經緩慢了許多,由於遊戲需要耗費較多的精力,因此需要較好的營養攝取。營養不良既使兒童成長趨為緩慢,也使他們無法遊戲或保持靈敏的狀態,嚴重的話,甚至會造成家庭關係的問題。
此時期神經細胞分化基本完成,細胞體積增大,增加了許多新的神經通路。額葉迅速發展,使其運動的正確性及協調性有所進步。由於大腦的發育,抑制能力及分析綜合能力加強,工作能力也逐漸增強,兒童會對其行為更有意識。但這一時期,兒童對抽象概念的發展還未健全,雖然直觀形象模仿能力強,抽象概念思維能力卻差。
在專門對七到十二歲的兒童所做的研究中發現,動作隨著年齡進步,一般來說,男孩比女孩跑得快、跳得高,且更有力氣;在十三歲之後,性別的差異更加地明顯。目前的看法則是認為兒童在青春期以前,體能、體力並沒有重大的差異,過了青春期以後,情況才會有所改變。
二、幼年期的認知發展
父母不再煞費苦心的講故事給3到10歲的孩子聽,原因很明顯這時期孩子通常注意力時間較短暫,而對於物品和世間之間的連結尚未建立,甚至無法用言語解釋這兩物之間的連結。讓他們在成長過程建立觀念的面相有三個:知覺:經由感覺組織及辨識資訊、反映和解釋:這是影響辨識能力和記憶力發展的重要因素、社會環境。認知發展即是指,個人出生後適應環境活動中,吸收知識時認知方式及解決問題的邏輯思維能力等,年紀的增長改變其心智的發展。
現代心理學家對於兒童心智變化的描述主要受到瑞士心理學家Jean Piaget所影響。
(一) Piaget的認知發展理論
19世紀前心理學家對於兒童認知發展的研究聚焦在兩個項目:先天的生理成熟,及後天環境學習帶來的影響。Piaget發現每個年齡層相近的小孩往往做同樣事情,認為所有兒童都依照此發展程序,前一階段順利完成,才能進入下一階段。這個理論隱含發展取決於先天生物性因素 (實際→抽象)。Piaget的研究問世後,其認知發展理論著重先天與後天的交互作用,並將認知發展區分為四個主要階段:
感覺動作期(出生~2歲)
這階段的核心是形成各種物體的概念,緊緊依靠對外界刺激感覺,但刺激消失時,相對應的動作即會消失,這是認知發展的基礎。感覺形成物質不滅或物體永存概念。此階段是語言與符號產生前的階段,由許多反射動作構成,舉例來說,嬰兒吸吮不同奶瓶會引起不同吸吮動作;而嬰兒的認知活動建立在感官與動作的經驗上,所以他們傾向用嘴巴咬、用手抓東西來了解周圍環境與事物;另外,嬰兒也逐漸發現達成目的的新方法,他們開始學會繞過桌子來拿喜歡的玩具,而不只是直接從桌底鑽過去。
前運思期(2~7歲)
兒童開始以語言或符號進行思考與表達,如木塊代表汽車。但此時的兒童尚未具備保留觀念,只能注意事物的單一面向,例如兩塊一樣多的黏土,形狀不同,會認為較長的黏土比較多;不能逆向思考,例如此時期兒童會數數、了解數目、操弄數目,但兒童無法理解4+6=10 和10-6=4 是一樣概念的事物;以自我為中心,認為自己喜歡的東西就是好的;覺得萬物皆有生命,所以會跟玩具說話;注意力單一,例如小孩A的老師講完三隻小豬的故事了,A還停留在豬老大的草屋被吹走的情節;此時期的兒童有運思上的困難,所以稱此時期為前運思期。
象徵性的代表開始會觸發小孩模仿實際物體之動作,但這是每個小孩自己的規則,所以不盡相同。比較形狀或符號這類的象徵就是社會約定俗成的規定。此一時期小孩常自我中心,覺得別人看見的面向及具有觀念都和他的一樣。這時期小孩每次僅看一個面向,所以無法溝通(需要在不同面向間轉移),也不能顯示物體守衡的觀念,常常物體一改變外貌就以為物體和原本的不同。
具體運思期(7~11歲)
兒童已能以具體的經驗或事例進行邏輯的思考,思考較有彈性,不再只會注意事物的單一屬性,對同一個問題也能接受不同觀點,且開始具備保留觀念(例如了解同樣多的黏土不會因為形狀不同而影響大小)、序列關係與遞移轉換(A>B,B>C,可以了解A>C)、以及層級分類(例如男孩女孩都是兒童,然後兒童又屬於人類層級)的能力。此時期的思考從自我中心改而關注他人看法。但還沒有能力理解假設性問題,所以無法回答。
形式運思期(11歲以上)
認知上開始進入抽象運思期,不再受具體經驗或現實事物限制,可以抽象的思考而呈現普遍性,最大的特點是能以符號作操作,脫離具體,更可依假設–演繹的過程進行,並且在面對問題時考慮其所有的可能性。相較於具體運思期的兒童只能在相關具體事物存在時解決問題,形式運思期的兒童則可以解決命題(即符號操作)。
舉例來說,問兒童現在有小新、大雄、健太三個人,小新比大雄黑,大雄比健太黑,則此三人誰最黑,誰最白?形式運思期的兒童可以直接回答問題,但具體運思期的兒童需要這三個人實際站在面前才有辦法回答問題。
然而,以更精緻的方法來檢驗兒童的心智功能,就會發現Piaget低估兒童的能力,有其他實驗發現兒童的心智能力發展早於Piaget所預期。例如將兩組玩具士兵一對一排成兩列,兒童會覺得士兵一樣多,當把其中一列的間距加大,兒童會與先前提到的實驗一樣認為另外一列的士兵較多,但若是問兒童誰的「軍隊」比較多,兒童會認為是一樣多的。
一當兒童認為排列的物體屬於集合體,而不是個別項目時,他們的判斷較不會受到無關的知覺變化所影響。
(二)其他認知發展理論
後續的發展研究結果對於Piaget的理論有所質疑。他們對於認知發展的程序與階段看法不同:
低估:他們認為小孩其實在更早的階段就能達到Piaget所歸類的的各種思考運作。例如:三個月大就有物體永存的概念、三歲就知道質量不變定律。
物理的規律性:用較新穎的測試方法發現小孩其實知道時間是連續的、東西無法飄在空中、實質物體不能穿越、被擋住東西是連續的,而且很早就有數數與加減的概念。例如;兩堆一樣多的球,在其中一堆加入兩粒,另外一堆則是改成長條狀排列但數量不變,小孩會認為前者較多。
心意揣度:小孩不似Piaget所想的那麼自我中心,他們瞭解行為背後是有意圖的,能從行為揣摩別人心中信念、企圖、感覺。像是成人用相同動作去拿不同物體,比用不同動作拿同一物體更能引起六個月大嬰兒的注意,顯示其瞭解不同東西具有不同用途。或是一個13個月大的小孩看卡通時就會因對主角(毛毛蟲)的瞭解而改變注意所在。心意揣度能力可能源於母親與小孩互動時,母親能說中小孩的心事使小孩感受此能力。通常小孩語言表達能力好,心意揣度能力也強。
事實上,小孩從一歲開始就像是一個小科學家一樣會去組織他們所看到的世界,並且判斷物體是否相屬,學習構思假設和瞭解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另外,有很多小孩很晚才進入形式運作期,甚至有些小孩永遠進不了形式運作期。所以人類的認知發展似乎不全如Piaget所設想的直線階段式的進行。依類別不同和Piaget的理論做比較:
訊息處理取向:
此主張的研究者認為認知發展是各種不同「訊息處理技能」(蒐集和分析來自環境的訊息)的獲得,而Piaget作業無法區分訊息處理以及該作業原本要評估的技能。
知識獲得取向:
兒童與成人的認知歷程和能力在本質上相同,主要差異在於成人擁有較廣泛的知識基礎。「知識」非事實的集合,而是深入了解某一範疇的事實如何組織。
社會文化取向:
Piaget只注意到物理環境,而忽略社會文化方面的影響,然而文化實際上會對兒童產生下列影響: (1) 提供特定活動的學習機會:沙漠的兒童不太可能有機會了解水的容積保留概念;
(2) 決定特定活動的頻率:傳統舞蹈很重要的文化中,他們的兒童長大都成為厲害的舞者;
(3) 建立不同活動的關聯:重視製陶的文化中,捏黏土經常與親子互動或市場貿易連結在一起;
(4) 控制兒童在活動當中的角色:有些文化中,兒童從很小時就要學習打獵和處理獵物。
上述觀點可追溯至蘇聯學者Lev Vygotsky的研究,Vygotsky的發展理論更加重視社會環境對學習與發展的影響。以下是Vygotsky理論的部分重點:
(1) 認知與專業知識主要來自見習,也就是由更博學的成人引導,以了解更多知識、發展新技能;
(2) 必須了解某一位兒童的實際和潛在發展水準,才能充分理解其認知發展水準並提供適當指導;
(3) 將「語言發展」視為認知發展的核心,當成人和同儕協助兒童掌控新技能時,彼此溝通成為兒童思考的一部分。
心智理論:
探討兒童對於基本心智狀態的認識,像是欲求、知覺、信念、知識、思考、意圖和感受。年幼的兒童認為其他人對世界的觀點跟自己一樣,而自閉症(Autism)兒童缺乏基本心智理論,無法理解他人的感受、欲求和信念,對他們來說,人和其他物體沒什麼兩樣。道德判斷的發展:
Piaget相信兒童的整體認知發展水準決定其道德判斷,經歷了無律、他律、自律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無律階段(4、5歲前) 道德意識尚未開始發展,小孩還不明白規範的意思,行為尚未出現道德價制的規範。例如:小時候看到喜歡的玩具,雖然不是自己的,卻會隨手拿起來玩。 第二階段:他律階段(4~8歲) 道德觀念開始萌芽,逐漸了解父母權威、社會規範的不可挑戰。但因為道德意識尚未發展成熟,對於規範只是被動地遵守,尚無法獨立自主判斷是否違反道德。例如;經過老師或父母的告誡,了解到拿別人東西是不對的行為。 第三階段:自律階段(8、9歲) 道德意識逐漸發展成熟,開始有自己的判斷依據及價值觀,對行為善惡有自己的判斷。開始了解規範的抽象原理,不會盲從權威,會考慮動機,而非只看行為後所帶來的物質後果,逐步進入道德成熟階段。長大後了解拿別人東西應該先經過別人的同意,也就是不偷竊的道德堅持。
Lawrence Kohlberg的道德發展階段理論進一步將道德發展分為3個層次,6個階段 :
第一層次:成規前層次
大多依據行為後所產生的身體或快樂的後果,例如:獎懲、利益交換;或根據規則制定者的權威,來解釋文化規則與是非善惡的標準。例如有些同學不作弊是因為逃避懲罰或服從師長權威。此層次可以分為處罰與服從導向階段、工具性相對主義導向階段。
第二層次:成規層次
漸漸擺脫僅重視個人利益的價值觀,會表現出符合家庭、學校、社會所期待的行為,認為團體所期待行為就有價值,會服從、積極參與團體,並共同維護社會秩序,道德標準來自社會上的是非對錯。例如同學考試不作弊是因為為了獲得家長或老師的讚賞,或是認為這是學生應有的態度。Kohlberg認為兒童直到10歲才開始評估他人意見,進入此層次。此層次可以分為人際關係和諧導向階段、法律與秩序導向階段。
第三層次:成規後層次
趨向理性思考,尊重社會的道德規範和價值,並建立自己的道德原則。例如考試不作弊是因為這是對大多數人公平的行為,並符合社會所期待。此層次可以分為社會契約合法性導向階段、道德普遍原則導向階段。
三種層次比例隨年齡之變化
綜觀三種層次,10歲前的道德觀由第一層次主導,其地位會漸漸由第二層次所取代。而第三層次也在十歲左右漸漸提升影響比例,約在13歲左右超越第一層次的影響,但10歲之後影響最大的還是第二層次。
三、幼年期的社會情緒發展
Erik Erikson的心理社會發展論為研究社會情緒發展相當重要的理論之一。社會情緒包括:人際關係、情緒、氣質及人格等。
Erikson依照人生危機性質的不同,把人的一生劃分為八個階段,每個階段均有些衝突存在。所謂的成長,便是克服這些衝突的過程。在人格發展歷程中,個體在不同時期學習適應不同的困難,化解不同的危機,而後逐漸上升,最後完成其整體性的自我。
個體出生後,便開始與環境接觸互動,在互動中,一方面由於自我成長的需求,希望從環境中獲得滿足,另一方面又受到社會的要求與限制,使個體在社會適應中產生心理上的困難,稱之為心理社會危機。
Erikson以一條線的兩極對立的觀念來表示不同時期的危機,危機的意義在於若某一階段任務得以順利完成的話,將有助於以後階段的發展,反之,對日後發展有負向影響。因此,發展危機也就是發展轉機──沒有發展危機,個體的自我就無從獲得充分的發展。
Erikson將出生到兒童期的社會情緒發展,分為四個階段:
1. 嬰兒期(0~1歲):基本信任和不信任的心理衝突 此時是基本信任和不信任的心理衝突期,因為這期間嬰兒開始認識人了,當嬰兒哭或餓時,父母的出現使嬰兒感受到父母的關愛,發展出對人的信任,成為以後發展的基礎。反之,如果嬰兒得不到充分的關愛,長大以後就可能會發展出對人的不信任感。
信任在人格中形成了「希望」這一品質,它起著增強自我的力量。具有信任感的兒童敢於希望,富於理想,具有強烈的未來定向;反之則不敢希望,時時擔憂自己的需要得不到滿足。
2. 兒童期(1~3歲):自主與害羞和懷疑的衝突 這一時期,兒童掌握了大量的技能,如:爬、走、說話等,更重要的是他們學會了怎樣堅持或放棄,也就是說兒童開始「有意志」地決定做什麼或不做什麼。
這時候父母與子女的衝突很激烈,也就是第一個反抗期的出現,一方面父母必須承擔起控制兒童行為使之符合社會規範的任務,即養成良好的習慣,如訓練兒童大小便,使他們對骯髒的隨地大小便感到羞恥;訓練他們按時吃飯,節約糧食等。另一方面兒童開始了自主感,他們堅持自己的進食、排泄方式,所以訓練良好的習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這時孩子會反覆應用:「我」、「我們」、「不」來反抗外界控制,而父母絕不能聽之任之、放任自流,這將不利於兒童的社會化;反之,若過分嚴厲,又會傷害兒童自主感和自我控制能力。
如果父母對兒童的保護或懲罰不當,兒童就會產生懷疑,並感到害羞。因此,把握住「度」的問題,才有利於在兒童人格內部形成意志品質。
3. 學齡初期(3~5歲):主動對內疚的衝突 在這一時期如果幼兒表現出的主動探究行為受到鼓勵,幼兒就會形成主動性,這為他將來成為一個有責任感、有創造力的人奠定了基礎;反之,若成人譏笑幼兒的獨創行為和想像力,那麼幼兒就會逐漸失去自信心,這使他們更傾向於生活在別人為他們安排好的狹窄圈子裏,缺乏自己開創幸福生活的主動性。當兒童的主動感超過內疚感時,他們就有了「目的」的品質。
4. 學齡期(6~12歲):勤奮對自卑的衝突 這一階段的兒童都應在學校接受教育。學校是訓練兒童適應社會、掌握今後生活所必需的知識和技能的地方。如果他們能順利地完成學習課程,他們就會獲得勤奮感,這使他們在今後的獨立生活和承擔工作任務中充滿信心;反之,就會產生自卑。
另外,幼兒的氣質又對其早年發展有顯著的影響,分為(1)易養育型(easy child)、(2)難養育型(difficult child)、(3)慢熱型(slow-to-warm-up child)三種,分別在作息規律性、對新事物的適應性、接納或退縮等方面展現出差異,並與照顧者(caregiver)的互動方式互相影響,例如:作息規律的孩子比較討喜,相對的難養育的孩子常常容易讓父母不滿或失去耐性。另一方面,照顧者的心理狀態以及其他環境壓力也會影響甚至改變孩童的氣質,尤其在其情緒表達能力(intensity)方面。
另一項和兒童氣質以及照顧者相關是:依附關係(attachment)分為四種:(1)安全(2)忽視(3)反抗或有矛盾情緒(4)混亂或迷惑等四大種。健康的依附關係應為幼兒被照顧且有安全感。
忽視是如今越來越重要的問題之一,照顧者因為時間或其它因素,常無法時給予孩子情感回應,如此,小孩便無法與照顧者建立較深的情感連結。甚至有情感鈍化,無法與人建立親密關係的現象。
反抗或有矛盾情緒則是起因於照顧者時有時無、情緒化的回應,高度的不穩定性令孩子極度缺乏安全感,易有分離焦慮的情形且難以安撫。
混亂或迷惑的情形大多發生於照顧者本身具有重度憂慮,抑或具有心理或精神上的疾病,對其小孩造成威脅,甚至虐待的情形,小孩多半會逃避期照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