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歷史觀點

(一) 早期(文藝復興之前)

  人類一直對於心理異常 (mental illness) 心存畏懼,並沒有足夠的認識。或者說心理障礙是最近才被逐漸認識到的詞彙。對這些不認識的心理疾患,早期的人們不斷試圖找方法解釋,而其中最有名的就是「魔鬼論」。

  中古歐洲受基督宗教體系影響,心理異常與罪惡、魔鬼作連結,部分地助長了當時的獵殺女巫行動。當時許多人認為異常行為是因為受到惡魔附身,而解決的方法就是施予酷刑,無端造成當時許多無辜的死亡。

(二) 現代(文藝復興之後)

  文藝復興後,精神病患開始被送進醫院治療,但此時的治療還不人道且沒療效,真正的治療要到18世紀以後。直至 18 世紀末,由於醫學的進步、科技的發展,心理障礙逐漸被認為是一種疾病,而開始對其進行分析、治療。

(三) 心理異常作為疾病

  發展之際,在醫學模式上,心理障礙被認為是生理上的疾病。菲力普・皮奈爾醫生 (Philippe Pinel, 1745–1826) 最早建立心理疾病分類系統,以幫助臨床工作者識別心理障礙。德國醫生克雷丕林 (Emil Kraepelin, 1856-1926) 開創第一個全面分類、帶有醫療診斷風格的系統,獲得現代精神醫學之父的稱號。

  然而,隨著醫學與心理學的分家。心理學對「心理異常」有了不同的看法,心理學家也逐漸擺脫醫學界的看法,藉由新的學科典範「心理學模式」,討論新的「心理異常」問題。

  心理學模式則認為是心理上的疾病。弗闌斯・麥斯麥 (Franz Mesmer, 1734-1815) 認為障礙是由某種力量的流動、中斷引起,並發表了稱為「動物磁力」的技術,而後發展成為催眠術;「精神分析之父」弗洛依德 (Sigmund Freud, 1856-1939) 以催眠實驗闡述人格和變態的心理動力學理論,對現代心理病理學仍具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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