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觀念

一、心理學研究的目的

儘管不同領域的心理學家在關注的議題上不同,他們研究的目的卻不外乎是描述、解釋、預測、控制[5]。

1.描述

描述是指對人類行為的觀察與精確的紀錄。例如:嬰幼兒在多大時開始出現對母親的分離焦慮?[3]什麼樣的人較容易有菸癮問題?這都是可以被觀察並給予描述的行為。而描述的內容也要務求精確,例如:我們想描述一個人的自尊,若說「一個人的自尊就是別人看不看得起他」,那這樣的描述就是有失精確的,像這樣抽象的觀念,若能發展成量表等方式評估,從觀察到的現象說明這個人的自尊會被歸類於哪個狀態,那這樣的描述就會是較精確的。心理學家會採用科學方法對人類行為進行精確的觀察,並將行為觀察轉化為行為數據(behavioral data),來進行分析與研究。

2.解釋

合理地解釋行為與心理歷程是研究心理學的核心。解釋是牽涉到幾個變項(variable)、構念(construct)間的前因後果關係的陳述,例如:「為什麼人會做夢?」「為什麼戒菸會如此不容易?」[3]合理的解釋能夠帶領我們尋找到事物的因果關係,而為了建立出合理的解釋,我們會先根據對事物的觀察和描述提出假說(hypothesis),再進一步收集理論來證實假說的正確性,最後,當加說獲得證據的支持,我們就能以觀察和解釋的成果,發展而成一套理論,以利於進行預測及控制。

3.預測

理論通常是對於事物因果或相關關係的陳述,因此,配合理論的使用,我們可以從觀察到的現象,去預測可能發生的結果。例如:發現焦慮量數與讀書時間兩者有負相關,即可用讀書時間的結果推測焦慮量數。若對於行為背後的原因解釋得越精確,則預測的精確度通常也會越高。

4.控制

若能夠成功地預測因果關係的結果,便有機會能夠進一步去改變行為,以維持理想的行為、改善不合理的行為或預防不良的行為,也就是控制特定行為的發生與不發生。[5]控制對於許多心理學家而言是最中心的目標,它也是心理治療的核心,希望能藉由控制行為來改善對象的生活品質。例如:研究指出運動能夠有效改善情緒狀況,那麼心理學家便能以誘使憂鬱症的患者去運動,來改善其情緒狀況。

雖然目的分為描述、解釋、預測、控制,但每個目的卻是環環相扣的,而不同領域的心理學家也各有其偏重的部分:有的注重分析與解釋,有的關心控制的工作。大體而言,描述和解釋偏重心理學理論的發現、建立與修正;而預測及控制偏重心理學的實際應用與問題的解決。

部分教科書有提及除了上述四個目的之外,心理學研究目的還有提升生活品質一項,認為藉由心理學在各個領域的研究發展與應用,能夠廣泛地在各個領域提供協助,進而提升人類的生活品質與福祉。

二、研究程序

任何一門研究都必須經過明確的研究程序進行,以科學方法設計實驗,才能得到可信的結果。許多新聞報導或網路文章經常使用不嚴謹的實驗結果,造成社會的錯誤觀念,這是因為這些實驗只得到兩件事的關聯性,沒有確認之間的因果關係,造成中間的關鍵變數被遺漏。心理學這門科學使用科學方法,透過實徵研究(Empirical research)驗證理念。實徵研究注重證據,藉由蒐集資料、觀察來驗證理論。心理學的研究程序可以分成下面幾個步驟:

1.收集資料、確認研究問題

在開始研究之前,研究者須先收集足夠的資料,回顧現有研究。若已經有其他人做過類似研究,可以參考研究方法、使用其假設或結果。接著思考研究目的和可行性,將大問題縮小,明確定義出所要研究的範圍。

2.提出假設

提出一個可能被驗證或推翻的的論述,我們稱之為假設。為了精確量測我們提出的假設,必須針對實驗中的因素(variables)清楚地定義測量方法,用是非、數據表達結果,這就是操作型定義(operational definitions)。產生的假設必須是一個清楚的陳述,預測獨變項(independent variable)如何影響依變項(dependent variable)的結果。此外假設不能單純只是陳述價值判斷,即不可能為錯誤的,例如:多喝水對老人有害。

下列以多喝水使老人心平氣和為例證,協助讀者瞭解操作型定義的理念:

  • 老人的操作型定義:我們無法測試全世界上的所有老人,因此,我們對老人的操作型定義,可能為社區大學內某班高於65歲的老人
  • 多喝水的操作型定義:我們可以界定為每日喝30度溫水2700毫升為多喝水的定義。
  • 心平氣和的操作型定義:我們可以以五點量尺來評估老人心平氣和的程度:
心煩氣躁         平和         非常心平氣和
1 2 3 4 5

3.設計研究方法進行控制測試

針對假設選擇適合的研究法,在不同的組別安排不同的獨變項。其中,接受假設情境的組別稱為"實驗組",未受特殊情境的組別稱為"控制組",作為與實驗組比較的標準。心理學的研究法十分多元,例如:個案研究法、調查法、實驗法、相關法。必須注意的是遺漏變數可能造成的影響,會使實驗出現誤差,應減少其他變因帶來的影響,理想的做法可以利用隨機分派,任意地分派樣本到不同組別中,減少該因素造成的影響。

  • 詳述關於實驗法的內容參照 三、研究法種類-實驗法

4.收集、分析數據

由於我們的實驗結果是可量測的,我們可以將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利用數學方法排除雜訊造成的誤差,找出獨變項與依變項之間的關聯性。

5.得到結論

經過分析之後,我們可以知道這個實驗是否支持我們的假設。若數據支持,我們便接受該假設;否則拒斥該假設。

6.發表

研究得到的結果必須發表到專業期刊、研討會上,接受同業的檢驗,在科學社群中互相討論,接受疑問並解釋自己的論述。若無法回覆疑問與攻擊,或被找出研究的漏洞,就會被淘汰出局,回到先前的步驟重複實驗。

7.重複驗證

最後,實驗會經由不斷的重複加以驗證,若其他研究者也能得到相同的結果,能帶給這個結論更多支持,使理論更加穩固。複製(replicate)研究,就是重做一次研究,以檢視是否能夠得到相同結果。複製通常由原先研究團隊以外的人來進行。

三、研究法種類

1.個案研究法(Case Study)

個案研究法的研究對象通常是具有特殊性、罕見,或深具價值意義的對象,例如:某位反社會人格的受刑人。經由對這些「個案」深入的分析,再據以提出矯正或改善方案。心理學者常對於有學習障礙、偏差行為或是情緒失控的個人,實施個案研究法。此研究法由於是極端稀少的個案研究結果,通常概括性不足,在解釋或類推類似個案時須更加謹慎。個案研究法的缺點,在於本身的主觀性及小樣本,並缺乏研究個案的變項的控制能力,所以限制了研究者,無法以研究結果廣泛推論到其他個案的結論。

2.觀察法(Observational Method)

觀察法是心理學中被廣為使用的研究方法。根據研究目的,研究者直接進行觀察並記錄個體或族群的行為活動或表現。研究對象多半難以表達自己心思意念,例如:動物、嬰幼兒、兒童或精神病患等族群。

依照向度又可將觀察法細分為:

  1. 自然觀察法
  2. 控制觀察法

前者係指在自然環境中研究者直接對於研究對象進行觀察、紀錄,而後進行分析解釋以獲得某種原則或行為準則;後者則係指在預先設置的環境中對研究對象進行觀察,例如:在設有單面鏡的觀察室觀察剛出生的小象在看到自我影像之後的反應。

3.調查法(Survey Method)

調查法以大眾所關心的問題為範疇,透過嚴謹的抽樣設計選擇具代表性的樣本,預先擬定系列問題來收集目標對象的態度或意見。是一種透過抽樣原理與技術追求一般性事實的研究方法。一般採兩種方式進行調查:

  1. 問卷法:多以書面或網路問卷的形式進行。優點是可以在同一段時間內同時調查很多人,有助於快速累積大量數據資料。
  2. 訪問法:通常是採面對面,一對一的方式進行。實施成本較高。另外也可以利用電話訪問或是網路視訊訪問的模式進行。

由於調查法是以樣本行為的特徵來推論母體行為特徵,所以調查法也稱做抽樣調查。其成敗取決於樣本對於母體來說是否具有代表性。調查法的優點在於以有限的案例,得到大量受訪者的資料。而調查法的價值只有在受訪者誠實報告的時候才存在,而使用問卷時的問卷用語清楚、表達明顯與否都會影響受訪者的回答,此外抽取的樣本是否能夠代表母群體也是進行調查法時相當重要的議題。

4.實驗法(Experimental Method)

飢餓會不會使人脾氣暴躁?睡眠時間與工作效率有什麼樣的關係?要找出上述兩者的答案,通常得依靠實驗法的幫助。實驗法是一種研究方法,常用來找出兩個變數之間的關係,科學家會操控其中一個變項A並且觀察變項A的改變會對另一個變項B造成什麼樣的影響。以前述後者的例子來說,睡眠時間是變項A,而工作效率是變項B。實驗法採用系統化的方法操縱變項,並有助於釐清不同變項的因果關係。

(1)自變項與應變項

實驗的目的就是要找出一個變項X的變化如何會對另一個變項Y造成影響,那麼X就是實驗中的自變項,而y為實驗中的應變項。

定義:
自變項(independent variable):指實驗者所操弄、控制的條件,又稱實驗變項、操作變因、自變數等,是「因」(cause)或用來解釋其他變項的變項。
應變項(dependent variable):隨著自變項改變而跟著改變的變項,在心理學領域通常是受試者的反應及行為,是「果」(effect)或是被解釋的變項。

也可以這麼想,在數學上若我們稱yyxx的函數,xx為自變數,yy為應變數,那麼可以將yy寫成y=f(x)y=f(x)的形式,ff即代表xxyy之間的關係,將不同的xx代入會得到相對應的yy值。

舉例來說,在1959年,美國心理學家Stanley Schachter與Jerome E. Singer提出了一個問題:「焦慮、恐懼的情境是否會增加親和需求?」那麼在這個實驗中,焦慮的程度就是自變項,而受試者與他人親近的傾向就是應變項。Schachter採用了一種十分高明的方法來進行實驗,受試者先被告知這次的研究目的是探討電擊與心理反應的關係,在實驗中他們會接受到電擊並且會持續監控其血壓及心跳。Schachter接著將受試者分為兩組,並警告其中一組電擊是十分疼痛的,但告訴另外一組電極十分微弱並不會造成痛苦。實際上,在實驗中並不會電擊任何人,他將前者稱為「高焦慮組」,後者為「低焦慮組」。接下來,在進行所謂的電擊實驗之前,實驗者會詢問受試者在準備器材的期間他們要自己獨自等待或是與其他人一起等待,而受試者的選擇即反映出他是否有與他人親近的需求,也就是這個實驗的應變項。

美國心理學家Schachter(左)與Singer(右)。

(2)實驗組與控制組

在實驗中,通常會將受試者分成兩(或數)組,並會在自變項的部分有著不一樣的處理,分別稱其為實驗組與控制組。

定義:
實驗組:實驗者會針對該組的自變項做「特殊的調整」。
控制組:該組的自變項並沒有經過特殊調整,通常維持在一般情況。

事實上這個定義是有點模糊的,在有些情況下將兩者的稱號互換也是可以的。簡單來說,控制組的存在就是為了與實驗組進行對照,以便確認自變項究竟會對應變項造成什麼樣的影響。接續以Schachter的實驗為例,高焦慮組是實驗組,該組受試者接受到了特殊訊息使其感到特別的焦慮,而相對的,低焦慮組稱為控制組,他們並沒有接收到特殊訊息,心情也維持在平常的水準。

在進行實驗時,實驗組與控制組兩者除了應變項之外的條件要維持一樣(或盡可能相似),這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有另外一個條件彼此相異,此時實驗者將無法確定究竟是哪個變項造成結果的不同。因此只有當兩組唯一的不同是應變項時,實驗者才可以排除其他可能的影響因素,並正確的推斷出自變項與應變項的關係。若以數學函數的方式來解釋的話,可以這麼理解,yy是一個多變數函數,可寫成y=f(x1,x2,x3,...)y=f(x_1,x_2,x_3,...),若是我們想要找出yyx1x_1的關係,就必須要固定其他的變數x2,x3,...x_2,x_3,...,而在這個例子中,y=f(x1,x2,x3,...)y'=f(x_1',x_2,x_3,...)y=f(x1,x2,x3,...)y=f(x_1,x_2,x_3,...)分別代表著實驗組與控制組。

依照這個規則,Schachter成功地發現了焦慮的情境會使人傾向與他人親近,結果如下表所示:

可以發現高焦慮組選擇與他人一起等待的是低焦慮組的兩倍,進而得出了自變項與應變項的關係。

(3)外在變項與混淆變項

如同先前提到的,實驗須確保實驗組與控制組除了自變項之外其餘條件皆要相同,然而在實際情況中這是幾乎不可能達成的,在Schachter實驗的例子中,實驗者不可能找到兩組年齡、膚色、頭髮長度、學歷、家庭、性格等完全一模一樣的人,然而,有些變因看似幾乎不會影響實驗結果,像是膚色、頭髮長度等。因此科學家會特別注意幾個可能會影響結果的變項,並使實驗組和操作組在在這方面盡可能的相同。

定義:
外在變項:實驗中,任何可以和獨變項競爭對於實驗結果解釋的變項。
混淆變項:混淆變項與自變項有著交互關係,在實驗中若不加以控制,將造成實驗者無法證實自變項是造成應變項改變的一種外在變項。

外在變項的一個常見的例子就是抽菸(自變項)會致癌(應變項),吃燒烤物(外在變項)也會致癌,所以進行實驗時會盡量將其影響排除。混淆變項也可以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假如有人要調查穿短褲的人數比例(自變項)與冰淇淋銷量(應變項)之間的關係,實際上,冰淇淋銷量應該與氣溫也有關係,然而天氣熱時穿短褲的人也會增加,因此氣溫是這個實驗中的混淆變項。

抽菸與燒烤皆有可能致癌,如果兩個變項同時存在,則無法確認是何者造成的影響。

在Schachter的實驗中,一個很明顯的外在變項就是受試者的性格,他是否是一個愛交際的人會影響其對於是否要和其他人一起等待的選擇。如果其中一組人平均而言是比較愛交際的,那麼那一組選擇與他人一起等待的人數有可能因此而增加,而影響實驗結果,如此一來便不能確認自變項與應變項的關係。

外在變項時常造成實驗的失敗,因此科學家和心理學家需盡量排除掉它的影響,這是需要經過仔細且小心的思考的。一個降低外在變項影響的常見手法是使用隨機分配(random assignment)的方式,每一個受試者會有一樣的機率分到任意一組。如此一來,實驗組和操控組的受試者的所有條件在平均而言會接近一致的,在進行實驗時,我們可以比較相信結果的真實與正確性。

Schachter實驗流程圖

(4)不同的實驗設計方法

(a)受試者內設計

此種實驗方法會使用同一組受試者作為實驗組和控制組,意即將同一組人放到不同提見下進行實驗。這種方法有個明顯的好處就是可以排除大多數的外在變項,畢竟與自己最相像就是自己了。舉例來說,如果今天要探討溫度對反應速度的影響,那麼使用受試者內設計會是最好的選擇,因為每個人的反應速度會與先天條件和年齡等因素有關,幾乎不太可能找到兩組條件相當的人,所以使用同一組人在不同溫度下量測他們的反應速度可以得到較為準確的結果。

(b)受試者間設計

在有些情況下,受試者內設計反而會有無可避免的外在變項,像是要量測不同環境下受試者完成一份試題所需要的時間,若是為了確保試題難度一致而使用同一份試題,如此一來若使用同一批受試者,在往後的實驗中他們會因為越寫越熟練而使時間縮短,使實驗失敗。這時候就只能採用受試者間設計,實驗組與控制組使用不同的一群人來進行實驗,前面所提Schachter的實驗便是一例,進行過一次實驗的受試者便已經知道並不會有電擊了,如此一來便無從區分高焦慮組與低焦慮組。同樣地,降低外在變項的影響則藉由隨機分派來達成。

(c)多個自變項

有時候科學家也會選擇使用多個自變項來進行實驗,這個其中一個好處就是看到這兩個變項是否會交互影響。舉例來說,若要探討溫度(自變項)與打字速度(應變項)的關係,若再加入一個自變項螢幕亮度,那麼實驗者可能會發現只有當螢幕很亮時,溫度才會對打字速度造成影響,如此我們可以發現兩個自變項的交互關係。

(d)多個應變項

在一個實驗中,結果可能不只含有一個變項,科學家也常透過同時觀察多個不同應變項來獲得更全面的資料。以上述探討溫度(自變項)與打字速度(應變項)的關係的實驗來說,實驗者可能除了打字速度外,同時也會記錄受試者拼音的正確性(應變項),以得出溫度對於打字「表現」的影響。

(5)測量與統計

實驗法不外乎也是遵循著先前所提到的研究程序,當你要研究一個心理學議題時,會先觀察現象、蒐集資料、形成假說並設計一個可行的實驗,而在進行實驗時一個最重要的部份便是「測量」。

測量是一套將變項數值化的方法。在心理學研究中,有時實驗者可以使用物理的方法直接量測變項,例如藥劑的投放量、受試者的血壓、心跳等數值;然而有些變項是難以直接使用儀器量測的,像是受試者對一個外在刺激感到疼痛的程度,是因人而異的,此時實驗者往往會需要透過一些系統化的手法將此變項量化,而一種常見的方法便是5點量表,或稱李克特量表(Likert Scale),主要用來測量受試者對於一項描述的主觀或客觀判斷,通常是對該描述同意或不同意的程度,典型的李克特量表將受試者的判斷結果分為五種:非常不同意、不同意、無意見(即不同意也不反對)、同意、非常同意。藉由上述所提即的方法即可達到將變項量化的目的。

實驗者蒐集到資料後,接著便是要進行數據分析,通常會使用統計(statistics)的方法來歸納並解釋。當然,統計不只運用在實驗法上,它在其他的研究法中同樣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一個常用的統計值是平均數(mean),將一組的數值加總再除以個數。將實驗組與控制組的平均值進行比較,即可以發現自變項與應變項的關係,然而有一個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量測時必定存在著誤差,且有時會有極端值的產生,因此若是兩者平均值的差異極小,會實驗者難以判斷結果的正確性。唯有當控制組的平均值之間的差異達到一定程度,才會稱之具「統計顯著性(statistical significance)」,表示結果受極端值之機率極低,如此研究者才可相信兩者的差異來自於自變項之影響。

(6)實驗法的優缺點

實驗法的優點在於期可以找出一個事件的「因」與「果」,而且比起其他的研究法,受試者是在一個經過設計、小心監控的環境下進行實的,因此得出的結果可以是較為準確的,因此心理學家通常會比較偏好使用實驗法來進行研究。

然而,實驗法也存在著限制。舉例來說,若是要研究家庭環境對小孩智力發展的影響,實驗者並不能直接將一群嬰兒在人為刻意營造的環境下養育成人,使代表著貧窮家庭的受試嬰兒挨餓,而富裕家庭的獸是嬰兒則過分溺愛、予以予求,這是非常不道德的。另外,在有些情況下,實驗的觀測反而會干擾到受試者,成為一個外在變項,進而影響結果,像是若要觀察一般人是否會在四下無人時選擇闖紅燈,在進行實驗時,受試者知道自己正在被觀察著,部分的人可能因此選擇了遵守交通規則,在這個例子中,實驗並不能正確的模擬「無人」的情境,而造成了誤差。在上述這些情況,實驗法是不適用的,因此心理學家只能依靠其他研究法來進行研究。

5.相關法(Correlational Method)

學者基於過去的觀察、個案研究、或是進行問卷調查得到的資料,若是明確想了解兩個變項之間的關聯程度,通常會藉由相關法來進行研究。

(1)相關係數(Correlation coefficient)

兩個變項之間的關聯程度可以用相關係數來估計,符號通常用r表示,其值介於-1.00與1.00之間,數值(絕對值)代表著相關程度,大小代表著相關方向。

若現在有兩組樣本x與y,每組分別有n項數據,其相關係數可表示為: r=i=1n(xix¯)(yiy¯)i=1n(xix¯)2i=1n(yiy¯)2 r=\frac{\sum\limits_{i=1}^n(x_i-\bar{x})(y_i-\bar{y})}{\sqrt{\sum\limits_{i=1}^n(x_i-\bar{x})^2}\sqrt{\sum\limits_{i=1}^n(y_i-\bar{y})^2}} 其中xix_iyiy_i分別為該組的i項數據,x¯\bar{x}y¯\bar{y}分別為該組樣本平均值。

一般而言,科學家會依據相關係數的大小將兩個變相之相關程度做分級,如下表所示:

相關係數大小r|r| 相關程度
1\approx1 完全相關(Perfectly correlated)
0.70.990.7\sim0.99 高度相關(Highly correlated)
0.40.690.4\sim0.69 中度相關(Moderately correlated)
0.10.390.1\sim0.39 低度相關(Modestly correlated)
0.010.090.01\sim0.09 接近無相關(Weakly correlated)
0\approx0 無相關

為了更了解相關係數的性質,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假設學者正在研究每日吃糖果數量與學童快樂程度的關係,做了問卷調查,並以縱軸為快樂程度、橫軸為每日糖果數量作圖:

圖例 解釋
學童快樂程度與每日所吃糖果數呈正相關,代表吃的糖越多,學童會越快樂。
學童快樂程度與每日所吃糖果數呈負相關,代表吃的糖越多,學童會越不快樂。
學童快樂程度與每日所吃糖果數呈零相關,代表吃多少糖與學童是否快樂是沒有關係的。

(2)相關法的優缺點

相關法的優點是在某些不能使用實驗法的情況下,相關法反而可以協助進行研究。然而其缺點在於不論兩個變相之間是呈正相關或是負相關,研究者皆無法確認何者為因、何者為果,以上述每日上課時數與學童快樂程度關係的例子來看,假設兩者呈正相關,那麼研究者無法確認究竟是因為吃糖使得學童變得比較快樂抑或是快餓的學童會傾向於吃比較多糖。因此,若缺乏實驗證據,就不能以相關證據推論其因果關係,這是非常重要的一點。

6.其他

(1)搜尋論文、期刊的方法

牛頓曾說過:「如果說我看得比別人遠,那是因為我站在巨人的肩上。」在這個資訊網路如此發達的時代,網路上可以找到許多前人做過的心理學研究的資料,對你的研究會有很大的幫助。如同先前所提過的,蒐集資料是研究程序的第一步,那麼如何有效率的做這件事就是一個相當重要的課題了。

相信大家都有知道google,而google有一個特別的功能叫做google學術搜尋,只要將關鍵字輸入就可以找到相關的論文或書籍,而在心理學研究領域還有另一個比較專門的網站APA PsycNET,APA是美國心理學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的英文縮寫,當中也有相當可觀的資料量。

舉例來說,若是你對人格(personality)這個主題感興趣,在網路上搜尋會得到以下結果:

Google scholar
APA PsycNET

很快就可以找到相關的內容,你會發現到google搜到的結果高達兩百四十萬項,難以一一查看,所以你可能會需要加上一些更細節關鍵字,使得搜尋範圍變小,當結果少到一定的數量之後,你就可以逐一瀏覽每篇論文的標題並看看是否是你所感興趣的,如此一來你就可以有效率的完成搜尋資料這個步驟。

四、研究的誤差

所有的實驗都會發生誤差。程序設計,儀器操作,樣品取樣,人為觀察等等,所有地方都有可能出現偏誤,影響實驗結果的信度與效度。因此才更需要嚴謹的設計實驗,以減少誤差出現的機率和誤差對實驗結果的影響

心理學的實驗也不例外,而且更容易受到實驗參與者的情緒狀況所影響。為了追求實驗結果的準確度,需要注意以下常見的偏誤。

1.抽樣偏誤 (Sampling Bias):

抽樣偏誤是主要出現於抽樣調查時產生的偏誤。原因出在抽樣對象數量的不足,對象之間有一定的關聯性,使其無法代表整個母群。

舉個例子,在台北車站進行關於金錢使用的問券調查,隨機選擇路人作為調查對象。但是在台北車站聚集的人,其收入可能因為城鄉差距而高於全台灣的平均值,年齡層也可能集中在青年到壯年之間,職業分布也有所偏頗。因此得到的數據不能代表全台灣的實驗結果。美國心理學家Robert Guthrie也曾出過一本著作《Even the Rat Was White》,指出西方的心理實驗主要都是以白人,特別是白人的大學生作為取樣對象,因此實驗結果無法套用到黑人或其他族群之中。

除了採集更多樣本和更精準定義抽樣對象以外,能夠減少抽樣偏誤的方法為選擇抽樣的方式。選擇分層隨機抽樣或叢集抽樣,將母體依照性質分成各類別的小團體,再從團體中進行隨機抽樣。這樣一來不但能減少抽樣偏誤造成的影響,還能觀察樣品的性質差異對於結果的關聯性。

2.反應偏誤 (Response Bias):

在寫考卷時,面對不知道答案的選擇題時,你會不會有回答特定選項,像是B或C的傾向?這種個人面對試題不是根據情境模擬而是根據過去的作答模式來回答的狀況被稱為反應偏誤。像是面對不清楚的問題而傾向於選擇否定的回答,或是刻意讓是與非的回答各佔一半的填卷方式,都是反應偏誤造成的現象之一。這種偏誤比較需要命題者的命題技巧,以及減輕作答者對於結果的壓力。

另外,我們有時會受到社會主觀規範的影響而給予大眾刻板印象的回答,這被稱為社會性喜好反應偏誤(Socially Desirable Responding Bias)。當我們在做關於環保或犯罪的公開問卷調查時,比較不會做出違反環保或道德的回答。面對像是性愛等隱私性問題更不會精準回答本人的狀況。對於會造成反應偏誤的調查時,使用匿名施測是比較好的辦法,如果要更加嚴謹的話就需要使用到測謊的儀器或手段了。

3.安慰劑效應 (Placebo Effect):

心理學實驗中,實驗的對象經常是人類,而人類很容易受到實驗或自己的想法而改變行為模式,造成偏誤。

當我們給被驗者服用據說會影響情緒的藥物,再要求被驗者敘述自己的情緒狀況時,被驗者的情緒可能的確是受到藥物影響,但也有可能是被驗者因為服用藥物,對自己產生情緒受到影響的預期才闡述同樣的狀況。這種現象被稱為安慰劑效應,被驗者可能對自己產生實驗結果的期望,進而產生自己受到影響的錯覺。這意味著,即使拿沒有效果的假藥,醫學上的安慰劑(placebo)來進行實驗,也有可能得到同樣的結果。

要避免安慰劑效應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不告知被驗者服用了什麼樣的藥物。分別給予實驗組跟控制組具有效果的真藥和不具效果的安慰劑,但不告知被驗者屬於實驗組還是控制組。這種被稱為單盲法(Single-Blind study)。如果實驗組展現出比控制組更高的成果,即使控制組因為安慰劑效應也有些微效果,也能夠證實實驗本身跟實驗結果的關聯性。

4.觀察者偏誤 (Observer Bias):

美國心理學家Hugo Munsterberg曾經進行一個關於和平的演講,並在演講之後收集各個記者的新聞稿,卻發現記者們寫了相異甚至相反的敘述。這件事證明觀測結果容易受到觀測者的立場,背景,環境,以及對於實驗的預期所影響。這被稱為觀察者偏誤。同樣一個裝了半杯水的杯子,根據對照物,觀察者可能會回答出半滿或半空兩種回答,這是一個觀察者偏誤的舉例。

要減少觀察者誤差,所需要的是實驗的標準化(Standardization)和操作性定義(Operational Definition)。標準化為統一資料收集的所有步驟,無論是測驗還是晤談都採用一貫的程序,讓所有參與實驗的人都經歷相同的實驗條件,以相同的方式發問,以事先建立的規則來評斷。

然而有些概念可能難以統一,例如快樂的程度,過動的定義。為了客觀性的測量,必須先建立一個可觀測的規則來加以界定,這就被稱為操作性定義。也就是說,必須根據某個可以觀察,測量,操作的特徵來定義我們想要觀察的概念,無論是自變項還是應變項,都必須經過操作性定義來使其具有客觀性。

觀察者偏誤不只發生在被驗者身上,實驗者上也可能發生。兩名心理學家Robert Rosenthal和Kermit Fode曾做過一組實驗,將大學生分成兩組並要求他們訓練白老鼠跑迷宮,其中一組被告知他們的老鼠很聰明,另一組被告知他們的老鼠比較愚笨。結果,被告知老鼠比較聰明的那組學生,對老鼠的表現給予更優越的評價。這個現象又被稱為實驗者效應(Experimenter Effect)。這個效應除了影響實驗者對於被驗者的評價,也可能因為實驗者對於實驗的預期在無意識的情況下藉由語氣或眼神影響被驗者。同樣的狀況也發生在被告知學生潛力的老師身上,知道學生潛力高低的老師在教學上的積極或消極態度,更進一步影響學生的表現,即使他們的潛力可能實際上毫無差別。

面對這種偏誤,光是上述的單盲法是不足的,因此有時候會設計連參與實驗的實驗者都不知道實驗目的的實驗,這種被稱為雙盲法(Double-Blind study)。讓實驗者在詢問被驗者的時候,也不知道對方是實驗組還是控制組。或是更根本的,讓實驗觀察者不知道他們需要觀察的對象而客觀的記述所觀察的事物。但無論是單盲法還是雙盲法,對實驗的隱瞞都有所要求,有意的欺瞞有時會觸犯心理實驗的道德規範,這一點在下一章節會做更多描述。

總結,在心理學實驗中,可能會有很多沒被列入考量的干擾變項會影響實驗參與者的心理狀況,進而影響實驗結果與其信度和效度。樣本的集中,對於問答的刻板反應,對實驗的預期都可能是造成誤差的原因之一,而有時誤差的原因不只出在被驗者,還會出現在實驗者身上。因此需要在設計實驗的時候,維持實驗步驟與資料收集的統一性,並減少外在因素對於實驗參與者的影響。探討實驗的誤差來源和減輕偏誤的影響也是心理學研究的一項重點。

五、研究的道德爭議

由於心理學的研究對象是有生命的個體,所以在研究倫理的議題方面尤須重視。無論是對於人類或動物的研究,都要尊重並保障其基本權利。美國心理學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siation,APA)為達上述目的,最先發表了「心理學專業人員的倫理信條和守則」(Ethical Principles of Psychologyists and Code of Conduct, 2002)。我國也設有研究倫理委員會(或稱人類試驗委員會),對各研究進行研究倫理審查(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IRB),通過審查才能進行研究,同時警戒研究者,對研究過程所獲得有關參與者的資訊必須保密。

1.以人類為受試對象的研究

(1)自主權

受試者都有權選擇自己是否要參與研究,也可以在研究過程隨時選擇中止並不受到任何處罰。由於受試者的動機不同,主動參與或脅迫參與的結果會有很大的差異,研究者應以鼓勵而非強制的方式使人參與研究,不應為了研究方便而忽視受試者的自由意志。

(2)告知同意(informed consent)

研究者須對受試者進行充分的說明,並取得其正式同意才能進行實驗。告知的內容通常包括:實驗的進行方式、潛在的風險及預期的效益。受試者簽署同意書,代表其對研究事項已經被充分告知,並同意研究的進行。

(3)有意的欺瞞(intentional deception)

在進行心理學研究時,有時研究者必須隱瞞真正的實驗目的,因為若事先告知受試者所有的訊息,勢必會對實驗結果造成嚴重的偏差並干擾實驗的進行。但是,若是會影響到受試者權益的訊息便不可隱瞞。另外,研究者須證明除了欺瞞的方法外,沒有其他能達到同樣效果的實驗方式,而且該研究需要具備一定的重要性作為研究者欺瞞的正當性。

(4)風險及獲益的評估(risk/gain assessment)

大多數的心理實驗並不會對受試者帶來風險,但是倫理所認可的心理壓力限度有時並不清楚。當實驗可能造成受試者心理焦慮或煩亂時,研究者就必須遵守最小風險(minimal risk)原則,將實驗風險降至最低的程度,並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來處理過激的反應。當涉及到風險時,研究者應權衡該研究是否有其必要性。

(5)簡報(debriefing)

做一項研究可以說是受試者及研究者間的雙向交流,因此在實驗結束後,研究者應該清楚地交代整個實驗的目的、假設、預期結果跟效益,若有刻意隱瞞的實驗程序也需說明隱瞞的理由。另外,研究者亦須確保受試者在實驗過後不再留有負面的情緒,且應主動察覺並抹去可能產生的不良影響。最後,若受試者在簡報後擔心自己的資料被誤用,或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任何不適當的對待,他們有權向研究者撤回資料。

(6)隱私權

隱私權是每個人都應有的權利。研究者在研究中所取得的受試者個人資料(姓名、種族、生日、宗教信仰、家庭背景等)必須保密,若未經過受試者同意,不得任意透露給他人。常見保護受試者個人資料的方法有兩種,一是將足以辨識受試者的資料與研究資料分開存放,而研究資料僅以編號來辨識個體;另一種作法是僅報告整體資料(平均數)以達到保護個體的目的。

2.動物實驗的研究

動物該不該被使用在心理及醫學的研究上呢?這一直都是頗具爭議的問題。首先,為什麼人類要進行動物實驗?第一,動物比較容易在受控制的環境中成長,心理學家因此能辨別各種因素對於動物的行為跟功能的影響。第二,動物的系統可作為人類的模型,且其基本歷程(如感覺、學習、記憶)較人類單純且易於研究,有助於我們進一步瞭解人類的功能。第三,動物的繁衍速度較快,使心理學家得以探討好幾個世代間才有辦法觀察到的發展歷程。第四,許多心理學家研究動物行為並非為了人類的利益,僅是為了探討各物種的行為特徵、習性。

動物實驗的利益包括藥物的測試及發現,而且事實上,動物實驗對於了解及治療精神疾病、藥物成癮方面有重大功用,例如焦慮(anxiety)、憂鬱症、阿茲海默症等等。另外,動物研究也對動物本身有利。例如,相關研究已經可以幫助動物園裡的動物緩解其被監禁的壓力;對於動物社會組織及行為的研究也可以幫助人類改良動物設施的設計,進一步確保動物的健康。

儘管如此,動物實驗的正當性依舊受到部分人士的質疑,他們認為對人類有益並不能成為人類進行動物實驗的充分理由。正因如此,近年來心理學及醫學越來越重視實驗動物的關照。APA倫理準則更要求:若要施加痛苦或有害程序在動物上,必須充分說明實驗所能得到的知識,且提供動物人道對待,盡可能減輕其痛苦。另外也有一套嚴格的準則(Novak,&Suomi,1988)規範實驗動物的飼養環境。

六、參考資料

[1]心理學 / 陳皎眉等合著(2015) ; 陳皎眉主編(P22-29)
[2]心理學 / Richard J. Gerrig著 (2014); 游恆山譯(P18-33)
[3]心理學 : 認知, 情緒, 行為 = Psychology : cognition, emotion, behavior (2016)/ 賴惠德著(P13-21)
[4]心理學導論 / Susan Nolen-Hoeksema等著(2015) ; 危芷芬編譯(P18-29)
[5]心理學導論 = Introduction to psychology(2016) / 溫世頌著(P5-14)
[6]心理學概論: 心靈與生活探索 : 全新增訂版 / John W. Santrock著 (2015); 黎士鳴, 鍾天鳴編譯(P12-23)
[7]普通心理學 : 核心概念 / Philip G. Zimbardo, Robert L. Johnson, Vivian McCann著(2012) ; 張文哲等譯(P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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