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的介紹

(一) 記憶的歷程

日常生活中,人們隨時透過感覺器官接收各式各樣的訊息。有些訊息短暫地停留在腦中,有些則被牢牢記住。事實上,人類要將這些訊息轉化成記憶,至少需要三個訊息運作階段,包含「編碼(encoding)」、「儲存(storage)」和「檢索(retrieval)」。

  1. 編碼

    將外界所得到的刺激轉化成一種可被大腦儲藏起來的過程。就好比程式語言,人類必須使用程式語言才能與機器溝通,而外界的刺激不能直接被大腦接受,必須經過適當的轉換。常見的編碼有兩種形式,語音編碼和視覺編碼。

    (1) 語音編碼

    在記憶一段數字、字母或單字等訊息時,我們常會經由不斷複誦,將訊息記錄至腦中,此過程稱為語音編碼。然而缺點之一是發音相近的訊息常會使形成記憶更加困難。

    (2) 視覺編碼

    數字、字母等訊息若用視覺來記憶會衰退得很快,然而儲存非語音訊息時,我們就無法使用語音編碼,此時視覺編碼便顯得特別有用。視覺編碼的能力於個體之間差異極大,有些人甚至能以媲美照相機的功能將圖片保留在腦中,稱為全現心像(Klüver H., 1932)。

  2. 儲存

    儲存分為三類,分別為感覺儲存、短期儲存與長期儲存

    (1) 感覺儲存

    儲存量極大,幾乎可涵蓋所有被身體感官感知到的訊息。然而,由於訊息量過於龐大而稍縱即逝,大約只會持續幾百毫秒至幾秒鐘的時間。

    (2) 短期儲存

    由於感覺儲存的訊息並不會一直存在腦中,人類需要注意到特定訊息才會使其進入到短期儲存。短期儲存的訊息通常經20秒後即衰退,且容量十分有限,就語音訊息來說記憶的廣度只有5~9項,但若此訊息是有意義的,則記憶的廣度會擴大。舉例而言,若眼前閃現一段字母lanoitanretni,以記憶廣度的限制來判斷,我們很難重述上述字母。然而若我們發現lanoitanretni是由顛倒international的次序而來,記憶的廣度即可能得以擴充。

    除此之外,組塊也是擴充記憶的方法。若下列字母 IAMFINEASWELL 閃現在眼前,根據前述5~9項的限制,我們並不能輕易記住此段字母,但將其看成 I am fine as well 的句子時,記憶上就變得容易許多,此即為利用組塊來增強記憶能力。

    (3) 長期儲存

    容量較大(約為600~2500張照片大小),是最大的訊息儲存槽,其中的訊息來自先前短期儲存的訊息。若我們想取出長期儲存的記憶,必須先將其送回短期儲存槽以供使用。

  3. 檢索

    在我們需要取出記憶時,需先檢索。檢索的方式是在短期儲存中逐項搜尋,而搜尋每一個訊息的時間約為40毫秒。換言之,檢索的速度與儲存項目的總量有關。

(二) 記憶的類別

記憶(memory)是指個人經由感覺器官接受外界刺激,將訊息保存的心理現象。這些訊息有些只在短期內能被想起,有些則能長期牢記於心。保存時間的差異與訊息的種類、記憶系統有密切關聯。根據訊息被保存的時間長短,我們可將記憶分為「感官記憶」、「短期記憶」和「長期記憶」。

舉例說明此三種記憶。

想像一下你經過一家雞排店,你注意到雞排的香味,也聽到排隊人潮的喧嘩,這是短暫的感覺記憶。

回到家中後,你決定打電話叫外送,於是你查閱電話簿,並且播出七個數字。在你查到電話號碼到撥出號碼之間,你的短期記憶會維持你對號碼的印象。但若是電話佔線,你必須稍後再撥一次時,可能就得再查一次電話號碼,因為除非你相當專心試圖記住這個號碼,否則相關記憶會快速消失。

此外,若你被告知一星期後有優惠時段,你需仰賴長期記憶使自己下週能再回憶起與此優惠時段相關的訊息。

  1. 感官記憶(sensory memory)

    感官記憶是指個體經由身體的各種感覺器官接受訊息後,所作出短時間儲存。這種記憶容易瞬間忘記,所以又稱為「瞬間記憶」或「感官收錄(sensory register)」。因為感官記憶的容量有限,訊息會以原始狀態儲存,而未轉換成有意義的主觀體驗,另外此種記憶的儲存容量有限,訊息大約僅維持一至兩秒。

    根據接收訊息的感覺器官不同,記憶存在的時間也有所不同。例如:視覺刺激(如乘車過程看到路邊的廣告招牌)可以保留三分之一秒至一秒,這種視覺記憶又稱為「影像記憶(iconic memory)」。聽覺刺激可以保留兩秒,這種記憶又稱為「餘音記憶(echoic memory)」。

    感官記憶十分重要,因為它可以使人在短時間內接收大量訊息,並經由篩選排除其中不重要的資訊,僅注意與自己較為相關的部分。此階段接收到的訊息若受到注意,則可以從感官記憶進一步轉變為短期記憶。

  2. 短期記憶(short-term memory, STM)

    個體感官接受外界刺激後,會將較重要的訊息暫時儲存進短期記憶,這種記憶大約可以維持二、三十秒至一分鐘不等。根據心理學家米勒(Miller, 1956)的研究,當一個人接觸新的事物時,每次大約只能記得五到九件事,即平均七件(加減二件事),也被稱為「神奇數字:七加減二」,這個記憶容量被稱為「記憶廣度」。

    另外,貝得力(Baddeley, 1995)提出工作記憶(working memory)的概念,他認為工作記憶包括三種特點:對接受的訊息不斷複誦、對接受的訊息產生視覺心象、將訊息加以思考、推理並判斷。簡而言之,工作記憶要求對於接收到的訊息,不只短暫停留在腦海中,還對其進一步思考運作。

    如果個人接收到訊息後沒有機會複誦,則其中的短期記憶會隨時間遺忘。反之,透過一些特定方法如背誦、聯想等,可以再將短期記憶轉換成長期記憶。

  3. 長期記憶(long-term memory, LTM)

    短期記憶經過一段時間的複誦,可以轉換為長期記憶,其儲存在腦海中的時間可長至數月或數年,甚至終身不忘。

    長期記憶與短期記憶除了訊息保留時間長短不同外,另一個差異是短期記憶的容量較為有限,長期記憶的容量則相對無限制,因此長期記憶可儲存過去的經驗、知識等大量訊息。此外,影響長期記憶的因素包含時間、複誦、鎂光燈效應(flashbulb effect)、序列位置效應(serial-postition effect)與雷斯多夫效應(Restorff effect)等,以下分述。

    (1) 時間

    根據巴立克(Bahrick, 1975)等學者的研究,儲存在長期記憶中的訊息能正確保持很長一段時間,但是時間過得越久,遺忘得也就越多。

    (2) 複誦

    專心複誦的過程可以促使我們仔細對訊息內容進行紀錄,並藉以加深印象。

    (3) 鎂光燈效應

    舉例而言,在看到新聞媒體報導令人震撼的新聞後,常會在個人內心留下深刻難以忘懷的記憶。

    (4) 序列位置效應

    個人在記憶許多連續項目時,會因項目的先後順序影響記憶效果。其中可觀察到最初與最末的數項,其回憶成功機率最高。

    (5) 雷斯多夫效應

    指個人在學習或接收資訊時,容易記住內容裡最特殊的部分。

(三) 記憶的測量

心理學家通常使用以下三種方式測量個人的記憶能力,包括:回憶法、再認法、節省法。

  1. 回憶法(recall method)

    回憶法可以用來測量短期與長期記憶和遺忘的狀況。通常研究者會讓受試者記憶某些資料,然後記錄隨著時間流逝,受試者可回憶的資訊量。在實際測驗時,又可以分為兩類:依序回憶法(serial recall method)和自由回憶法(free recall method)。依序回憶法限制受測者依照一定的順序回憶,自由回憶法則不限制。一般而言,後者較前者記得較多。

  2. 再認法(recognition method)

    再認法會對受試者呈現已學過材料與其他無關材料,並要求其辨認。考試測驗卷上出現的是非題、選擇題等,都是以「再認」測量學過的知識。由於「能認得」未必可等同於「能記得」,一般而言再認較回憶來得容易。

  3. 節省法(saving method)

    又稱為再學習法(relearning method),也是測量記憶的方法。實施節省法時,會要求受試者再次學習以前學過的材料,並達到比初次學習時更熟稔的程度。通常再次學習時所需要的練習次數,會小於初次學習。透過紀錄兩次學習需練習的次數,可以計算出再認分數,分數越高,記憶力越強。

(四) 記憶的建構性

有時候,我們記憶的東西其實比我們實際經驗的要來得多,或是在某些方式上不同於現實經驗。心理學家在研究人們如何處理和記憶有意義的資料上得到了一個新的觀念:記憶作用是一種連續性之主動、建構性的知覺歷程。根據這個觀點,當我們在進行記憶 -- 組織資料使之有意義時,通常會添加一些細節讓整個結構較為完整,或者改變一些情節,使資料與個人記憶貯存中的其它訊息能夠更為協調。

當得到的訊息不完整時,我們通常會添補不足的部分讓它成為一幅「完整的圖形」,這就是記憶的建構性歷程,對不完整的圖形也會有類似作用。在記憶作用中,這個歷程可能包括把資料並入一個我們認為有意義的背景中,或者是推論出行動之前的事件——比如行為者所沒有表明的動機及預期的結果。舉例來說,我們看到兩位朋友剛好要離去,並聽到一位說:「……在十點到十點半之間。」我們可能會「記憶」聽到他們在計畫下一次見面的時間,雖然實際上他們可能是在談論完全不同的話題。

改變訊息使它符合記憶中已經存在的記憶知識是一種扭曲的作用。當一個新的想法或經驗與我們的價值觀、信念或強烈感受到的情緒有所不相容的時候,我們通常會加以改變,使之與我們的概念保持一致。

  1. 先驗圖式

    建構性歷程的研究是研究記憶最為有趣的一個方向。這研究主要是在探討人們如何組織、解釋和保留有意義的刺激輸入。研究者所持有的一般性原則是:你記憶的方式以及你記憶些什麼,決定於你目前的情境以及你已經知道的事。

    大部分我們所知道的事物是以先驗圖式(schemas或schemata)的方式貯存起來。先驗圖式是指我們對特定的物件、人、情境及它們之間的關聯所持有的先入觀念,先驗指先於經驗獲得的知識,圖式則指人腦中已有的知識經驗網絡。先驗圖式導致我們主動預期在各種概念和範疇的未來樣例中,將會發現那些屬性。

    舉例來說,「成年禮」這個名詞可能會喚起大部分學生一幅大家集中在講堂,看著小時候的照片,並為父母奉茶這樣的畫面。這就是我們對「成年禮」的先驗圖式,但對原住民來說,「成年禮」所引發的將是另一種相當不同的先驗圖式。

  2. 目擊者的證詞

    在國外法庭上的陪審團往往相當側重目擊者的證詞,因為目擊者宣稱他們在事件的現場,親眼看到事件發生的經過。但假使記憶會經過我們重新建構以調和先驗圖式,那這些目擊者的證詞有多大比例可以信任呢?心理學家羅福特(Loftus,1974)及他的同事在實驗室中證實,即使目擊一個場景,我們仍能被輕易地誤導以致記憶並沒有發生過的事情。

    建構性記憶的能力不僅在取得準確目擊者證詞上製造了難題,也可能遮蔽我們對某件事實或真相的視線。儘管有些缺失,但建構性記憶仍是一個不可或缺的重要層面,建構性記憶經由提供正確的背景使我們理解、解釋、記憶最少或片段的證據,因此有助於我們對世界的觀點變得合理且具有意義,若沒有建構性記憶,我們的記憶將只是一部抄寫下來的文稿,失去豐富性和趣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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