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概念

(一)心理學的導論與定義:

  1. 心理學導論 – 為何應該研讀心理學: 心理學研究對於日常生活的一些重要議題具有立即而關鍵的用途,例如:你的身體和心理健康、你建立喊維持親密關係的能力,以及你的學習和個人成長的資質。
  2. 心理學的定義:普遍使用的心理學定義包括三個要素: 2.1 行為:一切外顯、可觀察的言行舉止,如寫作業、吃飯、說話等等。 2.2. 心理歷程:內在的認知,如意識、記憶、邏輯推理、評斷等等;隱含的情緒活動與動機,如情感、態度、信仰、興趣等等。 2.3. 科學: 對事實的觀察思考與判斷,強調客觀、精確、實證、與可重覆,是一種態度。 。

(二)心理學的門類:

 心理學發展快速,涵蓋領域增加的過程中也不斷分化出新的門類。

  1. 理論心理學:重點在於建立研究理論,包括:實驗心理學,生理心理學,發展心理學,人格心理學,社會心理學,認知心理學。
1.1. 實驗心理學(Experimental psychology):

常以動物作為研究對象,主要以實驗方法證明、發現行為及心理歷程在變項上的因果關係,範圍廣泛、注重研究方法。如學習、記憶、認知、動機、情緒等各方面的基本心理歷程。

1.2. 生理心理學(Physiological psychology):

又稱生物心理學、心理生物學或行為神經科學,研究生理與心理之間的關係。例如神經系統(主要研究大腦)及內分泌腺與行為的交互影響關係、藥物之於人體的影響等等。

1.3. 發展心理學(Developmental psychology):

探究遺傳與環境對個體發展的影響,觀察不同時期個體的生長、認知、語言、情感等各方面的發展歷程。

1.4. 人格心理學(Personality psychology):

研究人與人之間不同、但具持久性的行為特徵。「人格」是指一個人特定的行為系統。人格心理學家研究人格的形成、發展模式、影響人格的環境、評量與理論的建立等等。

1.5. 社會心理學(Social psychology):

運用社會學研究方法和假設,研究社會中個人的行為與心理歷程。如人際關係、利他行為、群眾、社會認知等等。

1.6. 認知心理學(Cognitive psychology):

研究內在的心理路程。涉及的題材包括注意、認知、記憶、解決問題、推理、智力、語言、思考等等。近年透過電腦掃描和掃描大腦的運作,對認知有更深入的了解。

  1. 應用心理學:集中於解決研究問題,包括:教育與學校心理學,臨床與諮商心理學,工業與組織心理學
2.1. 教育與學校心理學(Educational and school psychology):

前者研究教學環境與教學方法,以達到最理想的學習效果;後者研究如何給與不適應學校及學習的學生幫助。

2.2. 臨床與諮商心理學(Clinical and counseling psychology):

前者研究如治療與診斷心理異常症狀,如恐慌、焦躁、憂鬱、暴食、性無能、官能失調等等;後者研究如何提供諮商與輔導,如青少年問題、感情婚姻問題、人際處理問題等等。

2.3. 工業與組織心理學(Industrial and organizational psychology):

藉由改善工作環境以增進效率及品質,包含人事、職前訓練、升遷制度;雇主與員工間的關係、績效評價、工作滿意度、壓力管理、產品廣告與推銷方法等等。

  1. 其他心理學門類:如社區心理學、 法律心理學、 保健心理學、 復健心理學、 運動心理學、 婦女心理學等等。

(三)研究目的:

  心理學的研究取向包括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

  1. 基礎研究:重視理論的探討,目的在於發現事實的真相,並探求事物變化之原理原則,以建立原理學說,達成陳述、詮釋、預測或控制人類行為之目的,如:各種人類行為原理的發現(學習律、效果律或增強原理)。
  2. 應用研究:應用心理學原理或方法,以提升人類生活品質為目標,如結合人體工學與心理學之人因工程學,設計令人更舒服的房車座椅;或利用知覺心理學之”似動現象”(Apparent motion),應用於廣告招牌之設計。

(四)研究方法:

  1. 觀察法 (observational method):對於研究一些難以表達自己心思意念的對象,觀察法是一種不錯的選擇;例如研究動物的社會行為、嬰幼兒的發展行為或精神病患的互動行為等主題。
1.1. 可依研究情境分為:(1)自然觀察法;(2)控制觀察法。
1.2. 或依研究者參與之立場分為:(1)參與式觀察;(2)非參與式觀察。
  1. 調查法 (survey method) 依調查工具不同而具有不同形式的調查方法: 可分為:(1)問卷調查法;(2)訪談調查法。
  2. 個案研究法 (case study method)
  3. 相關法 (correlational method):心理學家使用相關法來探討一個因素(研究變項)的變化與另一個因素變化之間的關聯性。
  4. 實驗研究法 (experimental method)
  5. 其他: 心理學的研究方法,除了上述常見的方法外,心理學家在專注的研究領域內也常因研究議題的拓展,需要發展更多的研究方法以符合科學精神及拓展相關知識,如:心理測驗法、焦點群集法、德懷術 (Delphi) 等。

(五)心理學研究的偏誤:

  1. 觀察者偏誤: 有時候人們會將出自個人動機產生之主觀期待,視為自己所親見聞之事物。意即人們所看到、聽到的只不過是自己所預期的,而非事物真正的模樣,這種作用就好像濾器,將部分事實忽視當作無關、沒意義而篩選掉。此即為觀察者偏誤。
  2. 觀察者偏誤的補救方法:
2.1. 標準化(standardization):

資料蒐集的所有階段(施測、晤談、實驗),都應該採用統一一貫的程序:以設計相同的問題、事前建立規則等方式,確保所有受試者經歷的實驗程序都是完全相同的。

2.2. 操作化(operationalization):

指將抽象的理論轉換為具有一致意義概念,讓研究人員觀察本身也被標準化。要如何使抽象概念具體化的方法:可以藉由在實驗中授予所有變項(variable)「操作性定義」(operational definition)解決。 操作性定義是指:將事物以可觀察、測量、操作的方式來表達界定,例如我們對於飢餓這個抽象性概念,界定為人體連續24小時未進食。至於變項:則是指實驗中,數量或性質上會發生變動的任何因素。包含研究人員操控的自變項(independent variable)與因自變項變動導致出不同結果的依變項(dependent variable)。

(六)心理學研究的信效度:

我們利用“信度”以及“效度”來確保學者所做出的測量與他所假設的“構念”有所相關。 構念(construct):指在經過觀察、歸納、思考後,對於抽象的事物,創造出以其他一般抽象的觀念作解釋,並且能具體衡量的指標。例如:學者創造出「智商」這個構念,用以具體測量人們認知能力。心理學上常用構念來幫助理解人類的行為。

  1. 信度(reliability):指心理測驗、研究資料的一致性以及穩定性。信度良好就好像一臺精準的儀器,在不同時間下,只要給予相同條件,測出來的結果應該都要近似。而相反的,如果我們站上一臺體重計測量體重,每次結果都大相逕庭,那我們就會認為他不具備信度,即不可靠。
  2. 效度(validity):指從測驗、資料中所得到的訊息能精準的衡量出原本預定測量的變項或是特性。一個測量人們是否快樂的測驗,應該要有效衡量出受測人是否快樂。具備效度的實驗,代表研究人員能從實驗室走出,將研究結果類推應用到社會。
  3. 具信度而不具效度:此時也沒有太大意義。例如我們利用精準的天平來測量物品的顏色,縱使天平多麼的精準、一致(信度),所得出的數據,對於我們想求得的變項或特性而言,就沒什麼意義了

(七)心理學研究的道德爭議

  1. 每項研究計畫都有其可能獲得之「利益」,但實驗程序有可能涉及風險、痛苦、壓力,甚至是欺騙,使得受試者要付出適度的「代價」。心理學家必須適度權衡利以及代價,並且設法減輕道德瑕疵。

  2. 美國心理學會(The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的「心理學專業人員的倫理信條與守則 」(Ethical Principle of Psychologists and Code of Conduct),就其中對於基本規範的重要準則進行說明:

2.1. 充分告知同意(informed consent):

人類為受試者的實驗中,主試者應該要在實驗開始前告訴將進行的程序、風險以及利益,而受試者須以書面同意表示獲得充分告知。並且擔保個人隱私將受保護,且受試者得隨時無條件退出實驗。

2.2. 風險、獲益的評鑑(risk/gain assessment):

研究人員有義務將風險降到最低,告知受試者,並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防萬一。在涉及風險時,負責審查的單位應充分謹慎權衡實驗帶來的利益是否有其必要性。

2.3. 有意的欺瞞(intentional deception):

有時實驗若告知受試者所有程序情節,勢必得到偏差的結果。然而並不能僅以此理由正當化所有欺瞞行為。審查委員會對於涉及欺瞞的實驗,可以施加約束條件、觀察實驗程序的初步示範,甚至可能直接駁回:

2.3.1. 最基本的要求:可能帶來身體上的疼痛或是情緒苦惱者,一定不能被誤導。
2.3.2. 必須具有科學、教育上的重要性,足以說明欺瞞之正當性。
2.3.3. 必須確定欺瞞有必要性,意即找不定其他侵害較小的方法。
2.3.4. 研究人員在實驗完成後須向受試者解釋欺瞞必要性。
2.3.5. 說明真相後,受試者有機會撤銷其資料。
2.4. 聽取簡報(debriefing):

心理學研究重視研究人員與受試者間的資訊交流。實驗結束後,研究人員應使每位受試者參與聽證報告,告知研究資訊,確定無人混淆、不安。若曾有欺瞞行為並須一併告知欺騙的原因以及必要性,已如前述。在報告完畢後,受試者考量自身權益後應有權撤銷自己的資料。

2.5. 動物研究上的爭議:

動物研究有容易控制、繁殖快速、可以比擬人類、結果得用以促進動物健康(例如:對動物園中動物受監禁的焦慮研究)等優點,但仍存有「人類與其他生物存有道德差異」的深層道德疑慮。就此,有學者訂定動物研究相關的嚴格準則,要求必須要有良好的環境,並且注重動物的健康福利等等,以期減輕動物研究的道德爭議。

(八)心理學的本土化

在心理系於臺灣大學理學院設立後,國內的心理學者所從事的心理學研究,依舊無法擺脫對西方心理學內容的依賴;無論是方法學、概念及研究範圍、主題等層面,皆無法有所突破。 直到近年來臺灣國內學者深入反省,與文化內涵關係密切的心理學研究應該朝「本土化」的方向探索,因而有「本土心理學」研究的誕生;最有名的倡導者為臺大心理系楊國樞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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