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5人際關係

人類為群聚動物,生活中人與人的接觸與相處織岀了綿密的人際關係網絡。本節試圖探討人與人之間如何親近並發展關係,並分成一般人際關係與愛情兩個面向介紹。

一、人際吸引

人際吸引係指人與人彼此注意到對方,進而產生好感,最後彼此接近、建立關係的情感歷程。磁鐵的「異性相吸」來自於磁場的原理,那麼人際吸引的吸引力是從何而來呢?影響原因主要有以下四點:鄰近性、相近性、平等、外貌。

1.鄰近性(proximity)

鄰近性是產生人際吸引一個重要但卻不怎麼浪漫的原因,係指人與人空間上的接近程度,也就是兩者之間的物理距離。所謂「近水樓臺先得月」一語道出了鄰近性與人際吸引的正相關,人們常常因與對方較接近而有較高的互動交往機率,進一步互相吸引。此種純粹因鄰近性而熟悉並吸引對方的效果稱為單純暴露效應 (mere exposure effect)

2.相近性(similarity)

相近性係指兩人的年紀、容貌、興趣、家庭背景、宗教信仰、價值觀等各方面的近似程度,也就是所謂的「物以類聚」。若能遇見和自己志同道合的人,當然會感到更有親近感 (Byrne, 1961),甚至能進而增加自己的信心與尊嚴(Suls & Fletcher, 1983)。然而「異性相吸」難道不存在嗎?當然有的!但此類狀況,兩者的個人性質需是「互補的 (complementary)」(Dryer & Horowitz, 1997),意即雙方特質雖有所不同但並非相反或對抗,而能截長補短、相互滿足。

3.平等(equity)

平等又稱互換(exchange),係基於公平理論(E. Hatifield & Traupmann, 1981)而生,也就是 「投桃報李」、「禮尚往來」的相處規則。人際關係中十分重視此類的平等,要求雙方互惠 (reciprocity)、有來有往。若彼此平等對待,就能增加互相吸引的可能;反之,缺乏平等的友誼則難以持久。這樣的概念應該不抽象:試想你每次碰見某人都熱情地打招呼,他若熱情地回禮想必能增進你們的情感;但若他始終對你視而不見、不理不睬,那麼你自然會對他失去好感了。

4.相貌(physical attractiveness)

相貌指的是容貌上美的程度。不可否認地, 人天生就喜愛美的事物,尤其初次相遇,外表呈現的第一印象的確是決定一人是否喜歡對方的因素。更有研究指出在其他條件相同時,人們傾向認為容貌姣好的人更快樂、開朗及成功 (Eagly & others, 1991; Hatifield & Sprecher, 1986)。

二、愛情

愛 (love) 是一種有別於平常人際關係的情感,屬特殊的人際關係。至於愛究竟要如何定義呢?其實沒有明確的答案。但愛(love)絕對不只是強烈的喜歡(like)。學者魯賓(Rubin, 1973)曾蒐集人們日常生活中認為分別代表愛與代表喜歡的陳述,並依照這些陳述替兩者編制了不同的測量工具。喜歡量表的題目包含:對方是否受到他人尊敬與欣賞、是否具備聰明或成熟的特質等。愛量表的題目則包括:依附對方、關懷對方以及信任對方的感受與程度。這兩份量表的結果具中等相關性,由此可知,這兩者之間存在程度上的差異。   愛(love)是一種非常複雜且難以參透的身心狀態,人們通常主觀地感受愛而甚少能客觀看待,近代才以科學方法研究愛的課題。心理學家多透過統整不同理論和觀點詮釋愛情。以下將介紹愛情與婚姻。

1. 不同類型的愛

有些社會科學家認為,愛情有不同的種類。學者柏喜德(Berschied, 1988; Berschied & Walster, 1978)與哈菲德(Hatfield, 1988; Hatfield & Rapson,1993)認為「愛」包含了熱情愛與友伴愛,兩者雖皆屬於愛的一種,但卻是大不相同的情緒感受。

熱情愛(passionate love)是強烈且複雜的情緒感受。其強烈在於全心全意地凝聚於對方,並且具有易激發的生理性感。複雜則在於其為溫柔與性慾、狂喜與痛苦、輕鬆與焦慮、利他與嫉妒同時存在的混雜感受(Berschied & Walster, 1947); 相較於熱情愛的高調與激烈,友伴愛 (companionate love)則是對對方感到信任、溫暖、關懷和容忍等平和的情緒主調。而強烈的情緒感受可能隨相互依賴的時間延續而提升。

在一段愛情當中,熱情愛與友伴愛可能並存但也有些不相容之處,而依兩者組成比例的不同將形成相異的情緒感受和互動模式。

2.愛的三元素論

與前述熱情愛、友伴愛概念類似的另一個理論為斯滕柏格(Sternberg, 1986)提出的愛情三角形理論(triangular theory of love)。兩者皆在討論組成愛的因素。愛情三角形理論主張:愛情 是由親密、激情、承諾三元素所組成。有關愛的三元素論,在愛情心理學的章節會做更完整的介紹。

3.愛情與婚姻

愛與婚姻相關的概念是近代才出現,並且也非世界上所有地區皆認同。但現今,廣泛而言,一段婚姻關係的成立在於兩人之間早已產生愛情並願意積極且正式地公開表達對彼此的承諾。大致而言,評斷一段婚姻是否健康的因素有以下三點:

  • 伴侶雙方需求是否協調?
  • 伴侶雙方形象與性質是否相配?
  • 伴侶雙方對彼此在婚姻關係中扮演的角色是否滿意?

當然,以上僅僅作為參考之用。就如同愛情沒有精確的定義與固定的形式,婚姻也會因為每對伴侶情感特性與互動模式的不同而產生多樣且有趣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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